文章

妊娠高血压的症状,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2021-12-05 291

什么是妊娠高血压

妊娠高血压,又称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简称妊高症),即以往所说的妊娠中毒症、先兆子痫等,是孕妇特有的病症,多数发生在妊娠20周与产后两周,约占所有孕妇的5%。其中一部分还伴有蛋白尿或水肿出现,称之为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病情严重者会产生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若没有适当治疗,可能会引起全身性痉挛甚至昏迷。

妊娠高血压的症状

妊娠高血压有三种主要症状:高血压、蛋白尿和水肿,还可能有其他出现的症状,例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腹痛、过激反应和小便减少。

1

轻度妊高症

主要表现为血压轻度升高,可能伴有轻度水肿和少量蛋白尿。轻度的妊娠高血压患者并没有明显身体不适。此阶段可持续数日或数周,但也有逐渐发展或迅速恶化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的水肿有显性和隐性之分。显性的水肿根据其程度不同可分为I°—III°这三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隐性水肿,会出现体重异常增加,即体重每周增加超过0.5千克甚至更多。

如果孕妇发现自己的体重增重过快,那么要先检查自己的踝部和小腿是否有出现了凹陷性水肿,如果有的话很大可能是下腔静脉被子宫压迫到了,回流受阻引发了妊娠高血压。

2

中度妊高症

中度妊娠高血压是在轻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这个阶段的患者血压和尿蛋白及水肿的情况明显加重了,这时肾小球就会增加通透性,但自身可能并无异常感觉。

如果血压进一步升高,但不超过21.3/14.7KPa(160/110mmHg),患者的尿蛋白含量会增加,并伴有水肿,有时还会有头晕等轻度自觉症状。

3

重度妊高症

这是最严重的阶段。患者的血压会大于或等于21.3/14.6千帕,尿蛋白的测量结果达到++至++++。虽然血压较高,但是患者的水肿轻重不尽相同,患者可能还会伴有腹水,这时患者病症比较明显,可能会有头晕、头痛、视觉模糊、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急促、心慌、胸闷。

如果患者没有及时得到救援,就会出现抽搐、神志丧失、昏迷等症状。一旦抽搐反复发作,很容易致使患者出现摔伤骨折、口舌咬伤。这种情况在产前、产时或者产后都可能会发生。对母婴伤害极大,情况严重者可能危及母婴生命。

妊娠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

妊娠时胎盘也是一个重要器官,由于缺血缺氧使胎盘的功能降低,不能充分将氧气和营养物质及时由母体向胎儿输送,影响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

胎儿的发育速度就会减缓,出生后的体重往往低于正常标准,严重者可致胎儿死亡。有些病情较重的孕妇还会出现早产,早产的新生儿免疫力相对较低,容易出现窒息、肺炎、肺透明膜病等呼吸系统疾病,使新生儿死亡率增高。

即使胎儿顺利出生,并且也没有发病,但是智商也会略低于其他人,并且体格相对较差,有的孩子还会出现多动症、脑瘫等神经质后遗症。

妊娠高血压对母体的影响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易引起胎盘早期剥离、心力衰竭、凝血功能异常、脑出血、肾功能衰竭及产后血液循环障碍等。

脑出血、心力衰竭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早产、宫内胎儿死亡、死产、新生儿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妊娠高血压的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除上述原则外应选用合适的降压药物,尽量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的结局。

1.妊娠期高血压:注意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间断吸氧、饮食调节等保守治疗。

2.子痫前期: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同时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上一篇:

下一篇: